VISA TYPES
按类别整理了法务部公开的所有滞留资格。点击可查看要件与提交材料,也可直接申请咨询。
我们承办最多的资格。下方按类别整理了全部资格。
C 短期访问 5项资格
C-3-1
短期一般
以探亲、友谊比赛、公益事业投资、参加或观摩各类活动及会议、文化艺术、一般研修、讲习、参加宗教仪式、收集学术资料及其他类似目的短期停留者 2) 频繁出入境者:最近2年内入境4次以上,或累计入境10次以上,且在韩滞留期间无非法滞留或其他违法事实的外国人 — 韩语原文(官方表述)— 1) 친지 방문, 친선경기, 공익사업투자, 각종 행사…
D 留学·投资·驻在 5项资格
D-9-4
贸易经营
依《外汇交易法》及《外汇交易规定》引进一定规模以上外资后,完成《增值税法》的营业执照登记并在韩国经营公司或营利事业者;或依《外国人投资促进法》以一定规模以上资本金申报外国人投资后取得投资企业登记证的个体经营者。
E 就业·专业人力 23项资格
F 居住·永住·同胞 3项资格
C-3-1
短期一般
以探亲、友谊比赛、公益事业投资、参加或观摩各类活动及会议、文化艺术、一般研修、讲习、参加宗教仪式、收集学术资料及其他类似目的短期停留者 2) 频繁出入境者:最近2年内入境4次以上,或累计入境10次以上,且在韩滞留期间无非法滞留或其他违法事实的外国人 — 韩语原文(官方表述)— 1) 친지 방문, 친선경기, 공익사업투자, 각종 행사…
D-10-1
求职活动
为在教授(E-1)·会话指导(E-2)·研究(E-3)·技术指导(E-4)·专门职业(E-5)·艺术演出(E-6)*·特定活动(E-7)资格相应领域就业而进行研修或求职活动者。 不仅包括在韩国企业、团体进行的求职活动,也包括正式就业前领取研修费的短期实习课程。 * 但艺术演出(E-6)资格中娱乐场所等的演出活动(E-6-2)除外,仅允…
D-10-2
技术创业活动
拟进行属于企业投资(D-8)资格"丙"项技术创业准备等活动者 — 参加创业移民教育项目、知识产权等专利申请准备及申请、设立创业法人准备等与创业相关的各项准备活动。
D-5
采访
1. 受外国报社、广播、杂志等新闻机构派遣,常驻韩国从事采访·报道活动者 2. 依与外国新闻机构的合同常驻韩国从事采访·报道活动者 3. 受已在韩国设立分社或分局的外国新闻机构派遣,在韩国从事采访·报道活动者
D-6
宗教
1. 受外国宗教团体或社会福利团体派遣,在其驻韩分支或相关宗教团体从事宗教活动者 2. 受韩国国内宗教团体或社会福利团体邀请从事社会福利活动者 3. 其他经法务部长官认定的特定宗教活动或社会福利活动从事者
D-9-4
贸易经营
依《外汇交易法》及《外汇交易规定》引进一定规模以上外资后,完成《增值税法》的营业执照登记并在韩国经营公司或营利事业者;或依《外国人投资促进法》以一定规模以上资本金申报外国人投资后取得投资企业登记证的个体经营者。
F-4-13
DE系列滞留者
法务部长官公告国家的外国国籍同胞中,曾以文化艺术(D-1)及采访(D-5)至贸易经营(D-9)、教授(E-1)至特定活动(E-7)资格在韩国停留6个月以上者。
F-4-18
跨国企业
法务部长官公告国家的外国国籍同胞中,跨国企业高管及职员、媒体高管与记者、律师、会计师、医师、居住国政府公认1级(相当于大学教授)·2级(相当于大学副教授)艺术家、产业技术研究开发研究员、中级以上农业技术人员、船舶或民航领域高级技术人员者。
H-2-1
缘故访问就业
依《在外同胞出入境与法律地位法》年满25岁以上的外国国籍同胞中,符合下列之一者: 1. 出生时为大韩民国国民,且登载于大韩民国家庭关系登记簿·关闭登记簿或除籍簿者 2. 父母一方或祖父母一方曾持有大韩民国国籍者 3. 受在韩国有住所的大韩民国国民,或依《国籍法》具备国籍取得要件而取得永住(F-5-7)资格者邀请的人(邀请人须为被邀请人…
H-2-5
抽签访问就业
依《在外同胞出入境与法律地位法》年满25岁以上的外国国籍同胞中,符合下列之一者: 1. 事前申请访问就业后经电脑抽签选中的中国同胞 2. 在各国分配名额内的独联体(CIS)地区申请者全体
未找到相关资格。请换个词搜索,或直接咨询我们。
资格要件因个人情况与指针修订而异,准确判断请通过咨询确认。